備受關註北京共有產權房可落戶上學,單身人士滿30歲或可申請,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了《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情況反饋,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共有產權房可落戶、入學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截至8月10日6時整,反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其中郵件2694封、傳真36件,主要集中在單身申請家庭年齡、離婚限制年限、住房轉出記錄以及能否落戶、入學等方面。
關於能否落戶、入學等問題,北京市住建委在反饋中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能否享有與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條件,是申請者比較關註的話題,能落戶,也將提高此類住房的性價比。
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或將保留
哪些人能購買共有產權房呢?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為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家庭。其中,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據悉,關於單身申請年齡,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產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後買”,形成梯度消費。
據此,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將制定支持政策,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有效銜接。
在專家看來,這一表態可能意味著,上述單身申請人30歲年齡的限制可能會繼續保留。
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還發布消息稱,今年已推出19個企業自持租賃房項目,19個項目分別位於海澱、豐臺、大興、房山、平谷、順義等六個區,住宅總建築面積233.6萬平方米,其中自持商品房面積127.5萬平方米。
據介紹,企業自持租賃房項目只租不售。企業自持商品房應全部用於對外租賃,不得銷售,企業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企業自持商品房租賃活動實行市場化機制,不限定承租主體,租金價格由租賃雙方按照市場水平協商確定。
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可申請
意見稿中提出,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有住房轉出記錄;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等情況的家庭不得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針對離婚人員的申請問題,北京市住建委再次重申,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對於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采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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